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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浏览  时间:2020-06-04
    各位病友及家属:

    为保证疫情期间您和家人的健康,进入我院院区请全程佩戴好口罩,并遵守我院就诊、住院、探视等相关要求:

    一、门诊就诊:

    1.挂号:请通过微信关注我院公众号“长沙市第九医院”,通过公众号预约挂号,并在对应的预约时间段内来院就诊。现场挂号采取实名制,请您务必携带身份证来院就诊。

    2.就诊:请先到预检分诊台接受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出示个人健康卡。请按照预检分诊工作人员的指引到相应诊区候诊,诊室接诊时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就诊。

    二、住院及探视:

    1.住院要求:根据国家卫健委住院病人“应检尽检”原则及湖南省卫健委湘肺炎机制综发[2020]3号文精神,所有新入院病人入院前需完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且为阴性者方能入院。

    2.探视规定:对于住院患者,无特殊情况禁止探视和外来送餐,必须探视时请和病房预约。

    三、有以下情况者请到定点医院就诊,禁止进入我院院区。

    1.健康卡为黄码或红码者;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37.0℃;

    2.就诊前半个月内有接触过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武汉、哈尔滨、吉林等地)的确诊或疑似患者;

    3.就诊前1个月内有海外/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有接触过来自海外境外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就诊前半个月内有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

    5.就诊前半个月内有接触过聚集性发病患者(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疫情尚未结束,防控不可放松,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长沙市第九医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