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全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职能部门。高效的财务管理,督促医院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执行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方针,确保医院医疗任务的完成。
职责:一、在院长及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遵照国家财经纪律和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
二、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审查会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为领导当好参谋。
三、依据财务收支计划,合理组织收入,按勤俭原则办事,严格管理支出,保障医院工作正常运行,做好事中的财务监督工作。
四、负责主持全院财务工作,协调财政、物价、民政局、处理财务科难点问题,负责支出的签字报账工作。
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适应本单位情况的财务制度。
六、审查或参与拟订重要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加强事前的财务监督。
七、负责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八、及时、正确地向领导提供财务信息。
九、完成院领导交办的相关其他工作。
科长:陶敏
副科长:宋苏利
电话:0731-85091008